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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主义人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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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4-4 22:12: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于“社会主义人权”


沙海之舟


项观奇先生在所谓“半社会主义论” 中说,“要克服专制、等级、特权等封建性的弊端,高扬社会主义人权是非常必要的。只有每个人的权力都是一样的,每个人地位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专制、等级、特权才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和空间。”


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因为还存在阶级与阶级斗争,所以只能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既然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那么,就不可能“每个人的权力都是一样的,每个人地位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对于人民实行社会主义民主,而对于人民的敌人,诸如对于地富反坏右以及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就只能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对敌人的怜悯,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在“特色社会”,在“大资产阶级专政,德国法西斯式的专政,希特勒式的专政”的历史条件下,鼓吹“每个人的权力都是一样的,每个人地位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完全是空话,对于人民来说就是无耻的欺骗,因为人民始终处于“被专政”的地位。不终结官僚资产阶级的法西斯统治,所谓“社会主义人权”就是一句屁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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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4-4 23:16:40 |只看该作者
划阶级成分?谁是人民?与谁进行阶级斗争?敌人一直存在?无产阶级专政到什么时候?怎样才算结束?以什么为标志?谁来专政?
无论如何,藐视人权都不没有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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