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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灭亡是因为“国进民退”吗?—— 驳雷颐别有居心的谣言 ...

2018-10-16 01:17| 发布者: 井冈山卫士| 查看: 2134| 评论: 1|原作者: 长河红阳|来自: 察网

摘要: 历史上的封建王朝的“国有”,在雷颐的曲解下,就等同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做大做优做强国企的号召,闭口不提所谓“国企进,民企退”,实际是民进资退,而这正是现在资本家及其豢养的学阀们指摘国企的原因。至于说雷颐先生期望由他误导出的错误认识、负面情绪能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我找不到证据不敢妄言,但是,这样的讲说历史的手法就是混淆“冯京”与“马凉”的卑下手段! ...
历史上的封建王朝的“国有”,在雷颐的曲解下,就等同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做大做优做强国企的号召,闭口不提所谓“国企进,民企退”,实际是民进资退,而这正是现在资本家及其豢养的学阀们指摘国企的原因。新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清廷统治下的封建旧中国有本质的区别。新中国的国有企业代表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但是,这个雷颐先生还就是不说这一区别,就是死咬住文字上的“国有”二字做文章,给读者传递错误的信息,即昏聩的清政府想出的与民争利的昏招导致了其灭亡,用这个信息误导读者。而后再用武昌起义爆发,清王朝倒台的历史诱导与“教训”煽动读者对国家、政府做大做优做强国企政策的错误认识和负面情绪。

【本文为作者向察网的独家投稿,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转载请注明来自察网(www.cwzg.cn),微信公众号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新说”者曷?一位学者对“辛亥革命”缘起的“新说法”。这个说法之“新”,与教科书的说法迥异;加上双引号,是因为这个说法早在2010年就趸出来了,当时见闻太少不知道。现在知道了这个说法,少不得唱唱对台戏。这个文章——《雷颐:“国进民退”引爆辛亥革命》(http://www.aisixiang.com/data/32782-2.html)。

这是个2010年的老文,如果它老老实实的躺在某些网站的什么角落里,我也不去理它,但是,就有好事者把它翻捡出来放到微信上重新传播、放毒,这就必须要有个说法了。这个放毒的微信公众号——“东方历史评论”

清朝灭亡是因为“国进民退”吗?——驳雷颐别有居心的谣言

所以呢,我也很应该唱唱对台戏!

清朝灭亡“新说”--竟是国进民退引来民众反抗弄倒了清朝?

在这个老文里,这位雷颐先生这样说话:

【清政府一方面允许民间自办铁路,另一方面又于1908年任命调入军机处的张之洞为粤汉铁路督办大臣,不久又命其兼督湖北境内的川汉铁路,实际又企图把铁路改为官控,遭到这几省民众反对,领导者恰恰是清政权的统治基础地方绅士和富商。在地方强烈反对下,清廷于1909年末和1910年初又先后准许粤汉、川汉铁路民办,于是入股民众更多。然而仅仅一年,“立宪运动”已经风起云涌际,清政府却又不顾广大民众的强烈反对,于1911年5月在新任邮传部尚书盛宣怀的主张下悍然又宣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几年之内,于国计民生大有干系的铁路政策竟如此反反复复,清政府真是“自寻短见”。
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久前还同意铁路民营、允许民众大量入股,现在突然宣布“国有”,广大股民认为这是政府有意设套圈钱,怒不可遏,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应声而起。使问题变得更加严重的是,财政极其困难的清政府根本无力给股民以合理(或者说让股民满意)补偿,而只能以折扣的方式,即以远远低于股民实际投资额的方式赎买股份。
清政府对湖南、湖北采取的倒是路股照本发还政策,由于绅商损失不大,所以最先兴起保路风潮的“两湖”却也最先平息。而广东路股,清政府只发还六成,不过由于广东股商主要为华侨,在备感愤怒之下一走了之,却也未有更大波澜。对四川路股,清政府采取的也是“低价”政策。由于入股的中下层民众最多,所以四川反抗“铁路国有”的风潮最为炽烈,“保路运动”风起云涌。正是清政府派兵镇压保路运动,引爆了武昌起义,最终成埋葬清王朝的辛亥革命的导火索。】

根据史书上的记载,“辛亥革命”的成功就与“保路运动”有关,清廷调湖北的新军进川镇压“保路运动”,使武昌城的城防兵力空虚,武昌义军才会成功夺取武昌城。这个过程在雷颐的记述中是如下路数:“保路运动”的爆发先是因为清政府宣布川汉铁路“国有”与民争利,而民众,尤其是四川民众为了捍卫经济利益与清政府势不两立引发川内动乱,连锁反应促成了“武昌起义”颠覆了清政府的统治。一切的一切都是“国家”-清朝在办坏事——“国进民退”的坏事,引来民众反抗弄倒了清朝。雷颐先生的意思就很明白了,千万不能做“国进民退”与民争利的事情!

老实讲,鉴于这位雷先生能和杨天石鬼混在一起搞什么活动,所以,我很怀疑这先生是不是也和杨天石一样假话连篇。

清朝灭亡是因为“国进民退”吗?——驳雷颐别有居心的谣言

被“取景器”框起来的“历史”,与刻意无视的真相

所以,我也翻查材料看看权威的论述里是不是真如雷先生所说。“保路运动”据我翻查材料的结果,与雷颐先生的“讲古”颇有不同,我翻查的是《中国历史大辞典》的“保路运动”词条:

【又称铁路风潮。清宣统三年四月(1911·5)皇族内阁颁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将已归商办的粤汉、川汉铁路收归“国有”,任命端方为督办粤汉川铁路大臣,并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签订《湖广铁路借款合同》。清廷出卖筑路权的行径激起各地人民反对。湖南各界群众以铁路公司、谘议局为阵地,积极争路,迫使湘抚杨文鼎奏请清廷收回成命。上奏遭申斥后,民众相继罢工、罢市、罢课,拒交捐税。湖北谘议局亦召开扩大会议,疾呼“存路救国”。宜昌商股股东纷纷向铁路公司所绘股本,铁路工人和附近农民起而支持,与官军发生流血冲突。广东铁路股东反对清廷强占粤路,坚持商办,华侨股东声明“誓死不从”。民众拒用纸币,挤兑银根,以示抵抗。在粤督张明起高压下,股东赴香港成立保路会,继续抗争。四川斗争尤为激烈,立宪派绅商首先发起保路,五月二十一日(6·17)组织保路同志会,持有租股的农民争相入会,参加者达数十万人。在清廷强行接收宜万段后,群起抗捐抗粮和暴动。七月十五日川督赵尔丰诱捕保路同志会代表蒲殿俊、罗纶等人,查封同志会和铁路公司,并用武力镇压请愿群众,死伤数百人,造成“成都血案”。清廷饬令解散各地保路同志会,扩大镇压。同盟会员龙鸣剑、王天杰等号召保路同志军乘机起义。各路义军攻打成都,久攻不下,转而分兵攻略各州县,发展为全省范围的武装起义,有力地推动了辛亥革命的爆发。
(郑天挺、谭其骧主编 《中国历史大辞典》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10年9月版 2211页)】

这其中与雷先生所说最为不同之处就是还有帝国主义势力在其中介入——清政府“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签订《湖广铁路借款合同》。”这个勾当,词条上的定性:“出卖筑路权”。而这样的勾当“激起各地人民反对。湖南各界群众以铁路公司、谘议局为阵地,积极争路,迫使湘抚杨文鼎奏请清廷收回成命。”

那么,这个“保路运动”的内容就不仅仅是民众捍卫自身经济利益了,还有反帝的意义在内,矛头的指向乃是清政府出卖国权的勾当,以及帝国主义对中国权益的攫取。这是雷颐先生在他的文章里不提半个字的,这是为什么?他为什么不提这个内容?难道讲说历史可以用“取景器”的手法主观地“框”取自己想说的方面,无视自己不愿意说的内容?看来,他不提这些内容是有鬼的!我的怀疑没错!他能和杨天石在一起搞什么活动,那肯定他们是一路人,做学问极不老实的一路人!而且,在权威的定义中,“保路运动”更没有“民退”二字!怎么这个事件就被雷颐加上了“民退”的、颇具现实意义的现状含义???这个人是在做哪一路学问?

讲史说古,总结历史教训助益于当下不能算错,但是,要紧注意的是,“讲史”一定要说真话,讲真历史,不能昧着良心用“取景器”的手法截取片段景物为自己的胡言乱语制作“贴图”!

贻害无穷的“筑路权”与被曲解的“国进民退”

帝国主义国家是通过《湖广铁路借款合同》攫取粤汉、川汉铁路的筑路权而损害中国利益的,那么,具体这个《湖广铁路借款合同》里的哪些条款损及中国利益?这个还需查找。在这部词典在2923页上有“粤汉川铁路借款合同”词条:

【亦称《湖广铁路借款合同》。宣统三年四月二十二日(1911·5·20)由清政府邮传部大臣盛宣怀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代表在北京签订。共二十五款。主要内容为:借款六百万英镑,九五折付款,利息五厘,四十年还清;以湘鄂百货厘金、盐捐等为抵押;四国银行团享有湘鄂境内粤汉、汉川铁路的修筑权;以后铁路延长,四国银行团有继续借款修筑的优先权。清政府以铁路国有为名,出卖粤汉、川汉铁路权利。川鄂湘粤四省因以集股兴工,纷起反对,掀起了保路运动。】

在这个“借款合同”里,不仅规定粤汉、川汉铁路的筑路权归四国享有,而且“以后铁路延长,四国银行团有继续借款修筑的优先权”,粤汉、川汉铁路修成之后,四个帝国主义国家还能沿着两条铁路再修铁路,继续享有筑路权。那么,享有筑路权有什么好处?这个权利是如何地损害中国利益?这个,我接着找材料。在《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这本经济史专著上能找到这是为什么:

【攫取修筑铁的权利是帝国主义对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加强商品输出和资本输出的重要手段。铁路但对于开发资源、发展国民经济以致对国防的重要作用是尽人皆知的。清政府原已在1877年决定修筑铁路,并与1881年筑成中国第一条铁路唐胥铁路,到甲午战争前,中国已自筑津榆、台湾两路共447公里。然而帝国主义攫取落后国家的铁路权,则是另一回事了。正如列宁所说:“建筑铁路似乎是一种简单的、自然的、民主的、文化的、文明的事业,”但在帝国主义制度下,“已经把这种建筑事业变成压迫附属国(殖民地加半殖民地)里占世界人口半数以上的十亿民众和‘文明’国里资本的雇佣奴隶的工具。”西方学者也一再指出:“使任何地域转化为殖民地的最有效的法子是建筑铁路,……正是基于这个理由,从十九世纪的后半期至世界大战爆发的前夜,各国都热心地来从事中国铁路的建筑事业。[英国]商界的野心是想使中国进入铁路时代,一半是为有投资的场所,一半为深入内地市场”。
(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 人民出版社 2003年6月版 515页)】

这个“筑路权”——铁路修筑权对中国的戕害应该能看的清楚了。紧随铁路修筑权的就是“采矿权”,这是“顺理成章”的后续动作——蒸汽锅炉拉动的火车需要燃煤,就近在铁路沿线两侧开挖煤炭资源难道不允许么?所以,铁路沿线的煤矿资源也就成了洋人的禁脔!台面上的文字是采挖铁路沿线的煤炭资源,实际上,帝国主义国家伸手的还不只是煤炭资源,还有各种工业上的矿产资源!

为了保证这些“权益”,各帝国主义国家纷纷迫令清廷签订各种不平等条约确定自己攫取的“利益”,如《胶澳租借条约》

【“于所开各道铁路附近之处相距三十里内,……允准德商开挖煤斤等项及须办工程各事,亦可德商、华商合股开采,其矿务章程,亦应另行妥议。”在1900年定立的华德矿务公司章程又规定“在铁路附近三十里外,无论谁何,倘未经山东巡抚允准,不准私自开矿,”实际是为德国人保留了三十里外的开矿权。非但如此,1904年,德国公使又照会中国外务部,要求议定矿务续章四款,其中无理要求在三十里内中国人已开之矿只可用土法开采,不可用机器;在德国人开矿的十五里内,各华矿一律停止开采等等。
(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 人民出版社 2003年6月版 520页)】

诸如此类的不平等条约太多,文繁不引。但是,被帝国主义国家攫取的筑路权以及引出的采矿权,对中国的戕害至深,所以,有识的中国人拼死抵制,掀起声势浩大的路权收回运动:

【路权、矿权的丧失,引起爱国绅商及社会有识之士以及广大民众的强烈不满。从20世纪初开始,他们纷纷倡议、上书、讲演,要求清廷收回路矿权,由地方自筹股份,自主经营,终于形成20世纪初叶声势浩大的收回路矿权运动。在收回路矿权的运动中,立宪党人发挥了巨大作用。广东、两湖、四川、苏浙皖以及山东、山西、云南等省,均发生规模较大、旷日持久的收回路权斗争。
在此种情况下,清廷商部不得不“俯顺舆情”,与1903年颁布《铁路简明章程》,公开与允许民间自己股本,筹建铁路,禁令一开,民间筹建公司自办铁路的热情立即高涨起来,仅数年间,十几个省近20个铁路公司先后成立。特别是1904年,湘、鄂、粤三省绅商以及社会各界,发起收回美商全兴公司攫取的粤汉铁路权,经过两年艰辛斗争,终于取得胜利。最后以675万元赎回粤汉铁路权,并决定由三省自筹分段自办。接着1905年江浙又发生收回杭甬路权的斗争,并成立浙江铁路公司。嗣后江苏也成立铁路公司,先修上海至嘉定段,与杭州至嘉定段相接。
(茅家琦、徐梁伯、马振犊、严安林等著《中国国民党史·上册》 鹭江出版社 2009年5月版 62页)】

但是中国人民夺回自己权益的斗争触及了帝国主义国家的海盗利益,所以他们向清政府施压:

【如火如荼的收回路权的斗争,大大触动各帝国主义在华的侵略利益,他们纷纷向清政府施加压力,反对铁路商办,要求全部收归国有。(茅家琦、徐梁伯、马振犊、严安林等著《中国国民党史·上册》 鹭江出版社 2009年5月版 62页)】

在这里出现“收归国有”了,可是,对照前后文我们知道,这个“国有”非中国人所有,也非清政府所有,而是帝国主义所有!只不过是在清政府这里过一个手续而已。对这样的帝国主义所有冠以“国有”称呼,很有必要在文章里解释清楚帝国主义国家在其中的作用,才能明白这个“国有”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的真意,这样的“国有”才算是说明白了。而这样的“国有”,即使是真的到了清政府的手里,也和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经历了三大改造的国有经济不是一回事。新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清廷统治下的封建旧中国有本质的区别,新中国的国有企业代表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但是,这个雷颐先生还就是不说这一区别,就是死咬住文字上的“国有”二字做文章,给读者传递错误的信息,即昏聩的清政府想出的与民争利的昏招导致了其灭亡,用这个信息误导读者。而后再用武昌起义爆发,清王朝倒台的历史诱导与“教训”煽动读者对国家、政府做大做优做强国企政策的错误认识和负面情绪。

历史上的封建王朝的“国有”,在雷颐的曲解下,就等同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做大做优做强国企的号召,闭口不提所谓“国企进,民企退”,实际是民进资退,而这正是现在资本家及其豢养的学阀们指摘国企的原因。至于说雷颐先生期望由他误导出的错误认识、负面情绪能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我找不到证据不敢妄言,但是,这样的讲说历史的手法就是混淆“冯京”与“马凉”的卑下手段!

清廷对“民企”的绝对“高压”???

手段既已卑下,那么目的绝不高尚!这就是雷颐做学问的底数!这就是这个文章居心险恶的地方!除此而外,这个文章还有些让人不放心的地方有必要较真一下,如雷颐所说:

【清政府一直严厉禁止私人创办新式企业……甲午战争中国惨败,引起了中国社会的巨大震动,一些有识之士认为应象日本那样发展民族私营企业才是强国的根本;同时由于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允许外国可在华设厂投资,于是不便继续禁民间设厂;再加上清政府此时财政极为困难,无力“官办”新式企业,清政府在危机面前不能不公开改变以前禁止民间办新式企业的政策,颁布了“饬令招商,多设织布、纺绸等局,广为制造”的电旨。而1895年8月,光绪皇帝颁布诏书,敕令官办企业“从速变计,招商承办”,更开启了清末官办企业私有化之端绪。这些使中国民族资本主义较前开始有了较快件的发展,中国出现了一个民间兴办新式工业的小浪潮。……对纺纱、碾米、造酒等等这类于“国计”影响不大的行业放开民营,而对航运、电报、铁路这类于“国计”有重大关系、原本“官督商办”企业则一直摇摆不定】?

在这段话里,雷颐把中国民间私企兴起的启动时间点定在甲午战争之后,而且行业所属及狭窄。那么,雷颐说真话了么?这个,我在《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上找了几句话:

【民族资本近代工业出现于19世纪70年代,但除广东的缫丝场外,都是到80年代才有发展。首先出现的是船舶修造业、缫丝业,继有火柴、造纸、印刷等业兴起。】

从以上文字看,清廷“行业开放”的领域绝没有雷颐说的那样狭窄,启动时间更没有雷颐说的那样迟晚。虽然:

【都属小厂,创业资本数千两,最多不过数万两,仅一家丝厂达10万两。】

但:

【进入90年代,设厂增多,并有轧花、棉纺织厂兴起,资本二三十万两者已不罕见,有达50万两者。】

固然:

【比之洋务派企业,仍属小型,技术设备亦多因陋就简。】

可是,

【民营使用机器之工厂,原来并无合法地位,为80年代后期,基本已无阻禁。】

(以上材料出自 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 人民出版社 2003年6月版 459页)

近代民族工业的兴起不仅仅在甲午战争之后,还应该前推到1870年代、1880年代时。雷颐这样的“窄化”这些近代民族工业的所属行业范围,尽量压后这些民族工业的集体兴起时间,无非是想烘托出一种清廷对“民企”的绝对高压气氛,为他的一个观点“作证”:

【导致清王朝灭亡的因素当然很多,从经济层面上说,先是为民营经济发展设置重重障碍,而后虽允许民营经济发展、但政策却又极不稳定经常大幅度摇摆,不能不说是重要原因之一。经常的大幅度摇摆,根本原因是清政府面对社会转型、面对从农业经济向近代工商经济转向这种深刻的结构性变化、面对新崛起的近代工商阶层完全不知所措,因此制定不出一个基本稳定的经济政策,更谈不上基本稳定的制度建设。由于没有稳定的政策和制度,结果必然是“人治”。而政坛风云向来变幻莫测,今天赞成商办的官员得势,政策自然是“商办”导向;明天力主国有的官员上台,政策立即转向“国有”。】

但是,这位雷先生据以立论的材料是经不住专门经济史著拷问的!这个结论是根本占不住脚的!清朝迟早完蛋,完蛋的根源就在于家天下的独裁治国体制,只要有这个体制在,什么样的王朝都逃不过在中国历史上的“王朝规律”,此乃清政府倒台的最大内因。如果要在经济上找原因,头位要紧的原因就在于清朝政府卖国成性,海量的中国财富被帝国主义国家掠夺,这就如同一个懦夫被敌人威吓不敢反抗任由敌人在动脉上插针头抽血一样,不灭亡不可能!难道当时任由“民企”做大做强,创造财富的速度就能抵得住敌人抽血的速度了么?!再者,中国的华资企业还面临着洋商雄厚资本、先进生产技术的挤压,能在竞争中生存下来就属不易,那里还有能力创造辉煌的“业绩”?!如果是,请拿证据出来!清朝灭亡,经济上的原因就是因为诸般不平等条约造成的抽血效应!这岂是一个杜撰出来的“国进民退”抽梁换柱能掩盖的了的?!

“轮船”之争细追因

在这个文章里,有“《‘轮电’之争》”一节,这是这个文章里篇幅较大的部分。在这一节中雷颐说到了清廷内部对“轮船招商局”归属的争论,其中李鸿章“为民请命”、为“私企”争利的文字最多。雷颐的目的还是要把话题引向“国有”与“民营”的争执,借李鸿章对“轮船招商局”的力挺,也就顺带引出、塑造了一个为“民”争利的李鸿章的“伟岸”形象。

在这一节里,很难找到几句真话,先挑一个看看:

【1872年创办的“官督商办”轮船招商局大获成功】

是不是这个“轮船招商局”真的“大获成功”呢?其实不然:

【招商局成立以来一直是发展的,利润不少,资产日增。但它绝不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它的利润大多用来开支付官利和债息,甚少用于扩大生产,船只陈旧,竞争力日差。内部矛盾重重,经营管理腐败。用人太滥,总办、会办、司董大量挪欠局款,滥用股票向局押款。营私舞弊,层出不穷,总局以外,北栈、汕局、温局及轮船买办迭出事故。在当时即引起舆论抨击和大臣弹奏,以至派员调查。(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 人民出版社 2003年6月版 410页)】

这是“招商轮船局”整体的运营失败状况,就具体的运营事故来讲,更是让人不敢恭维。如“堂皇”的事件——购并旗昌公司:1878年,“轮船招商局”盘购美国旗昌航运公司,出价220万两白银,作价过高,被人诟病:

【按当时所购16艘轮船,作价148.8万两,每吨合七八十两,当时新船亦不过100两。外国商人估计,这次成交中招商局至少多花了50万两。因此,交易成功后,美国驻华公使西华说:“现在我们这个公司(旗昌)的股东安全了。……这无疑是值得庆贺的。这个公司共有二万二千五百股,每股额定资本为一百海关两,但是市面上的股票实价在六十至六十六两之间。他们除获价二百万海关两外,并保留公司贮存金及入超余额,总共获款二百四十万海关银,每股银一百零三两,超过股票实价百分之五六十。” (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 人民出版社 2003年6月版 410-411页)】

种种经营弊端引来质疑、抨击多多。这些舆论抨击和大臣弹奏大部分都是针对“轮船招商局”的种种弊端而发,可是,在雷颐的文章里竟然成了“顽固派”与开明者之间关于“轮船招商局”归国有还是归“商办”的论争。这样的说史是越说越糊涂呢还是越讲越明白?在这样的论证里,作为“开明者”代表的李鸿章自然也就成了“为民争利”的旗杆人物,也就成了雷颐抬高、拔高的对象,但是,李鸿章真是这样的人么?

在这一节里雷颐有这样的话说:

【1880年国子监祭酒王先谦又上奏弹劾招商局,认为企业“归商不归官,局务漫无钤制,流弊不可胜穷”,再次提出要收归官办。这一次次弹劾,引起的呼应比上次要强烈得多。李鸿章知道最为反对者忌恨、最为朝廷所担心的是这类企业对统治者的政权所起的作用究竟是巩固还是削弱,所以他首先详细列举几年来该局的成就,证明正是招商局使洋人在长江水运所得之利大为减少,因此强调“其利固散之于中华,关于国体商务者甚大”,当然使统治者的政权更为巩固。……】

看起来李鸿章一片赤心为国、为民、为公,事实上,这个李鸿章可真没这么高尚!因为这一次对“轮船招商局”的弹劾,实际上是洋务派内部的一场争夺利益的争斗,根本不是什么与“顽固派”的对攻。先声发难的王先谦不过是个国子监的祭酒,用现在一个略微接近的比方来讲,不过是“社科院”的院长,敢于弹劾李鸿章力挺“轮船招商局”?王先谦的背后另有强势人物在唆使——他的老乡,当时的两江总督、南洋大臣刘坤一。这位王祭酒也是有求于老乡才甘愿出阵打头炮。

这个刘坤一乃是湘军中一员悍将,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见识了洋枪洋炮的厉害,也是主张搞“洋务”的。但是,他这个湘系与李鸿章的淮系在镇压捻军过程中渐生嫌隙。等到曾国藩死后,湘系声威明显不及李鸿章淮系。刘坤一唆使王先谦弹劾“轮船招商局”就是向淮系抢食壮大自己的势力——“轮船招商局”是个聚宝盆。而且,刘坤一也有站得住的“公心”做立脚点争夺这个“招商局”。李鸿章为了扶植“招商局”,动用190多万两官银,其中100余万两是从江苏、浙江、江西、湖广等省抽调。但是,当“招商局”归还本息时,这笔巨款却没有发还到出资各省,却进了李鸿章“北洋”腰包购置铁甲舰了。身为直隶总督、北洋大臣的李鸿章能到“南洋”地界敛财,这是早先李鸿章与刘坤一之前的何璟、李宗羲、沈葆桢等两江总督结下的人脉在起作用,但是,这样的人脉到了刘坤一这里就没有了,刘坤一就是要争这一笔财,为湘军争一口气,进而在“招商局”里也抄一把插一腿。至少,“招商局”的业务重头之一是长江航运,这也是刘坤一的“南洋”地头,为什么这个“招商局”他不能伸手?所以他就是要和李鸿章虎口夺食。他打头炮的炮手就是王先谦。

雷颐在文章里写到的,清廷高层对“轮船招商局”的论争,绝非什么“国进民退”!真相如学者所言:

【刘坤一与李鸿章争夺轮船招商局的拼斗,本质上讲是洋务派官僚集团内部不同派别之间的斗争,并非顽固派与洋务派之争。】

(以上论说据卢伯炜 《论刘坤一与李鸿章争夺轮船招商局》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11月第6期)

争夺“轮船招商局”的拼斗,以刘坤一的落败丢官做结局,于是呢,雷颐先生为这个李鸿章竖起的“为民争利”的“伟岸”形象也就更高大了。然而,这,真算是“为民争利”么?

李鸿章,为一己私利,力挺“轮船”压民企

“为民争利”,堂皇的本意是为“民企”创造一个适合发展的政策空间、以及捍卫“民企”应得的合法利益,仅此而已。但是,如果直接插手经营,利用国家权力为“民企”开通垄断性的财源,这就不是什么“为民争利”了,而是涉嫌权力求租、权力寻租的舞弊了。无疑,李鸿章力挺“轮船招商局”在这个方面独擅其利是有自己的私心的。

这个“轮船招商局”在1872年创办,其中出自有“官股”亦有“民资”,“民资”居大,以“官督商办”体制经营。1877年,该公司收购曾经垄断长江航运的美国旗昌轮船公司后,实力大增。但是紧随的问题出现:原本“轮船招商局‘的资本就不足,收购旗昌公司向官家借款100万两白银,向旗昌洋行借款100万两白银,加上旧有债务,负债达300万辆以上,年利息负担二三十万两;而且,收购来的旗昌公司的轮船多属老旧木壳船只,不堪继续使用。这时外商轮船公司怡和、太古联手展开跌价竞争,拼命压低运价要把”轮船招商局“拖死。此时的李鸿章出手相救,提出维持”招商局“三办法:

【1,缓缴官款利息。当时招商局欠官款190.8万两,缓付息3年,1880年起分4年还官本,再补缴利息。2,加运漕粮。规定1878年起,苏浙漕粮必须照四五成加拨给招商局承运,不准再有短少。估计这项漕运每年有50万石左右,招商局可增加运费收入28万两。3,议将招商局轮船行驶内河各口。当时外国轮船只准行驶条约规定的长江口岸,招商局若能航行各口,即可扩大业务。惟恐涉及外人干涉,未成定议。后来李鸿章又奏请各省遇有水运官物,应需轮船运输者,统归招商局承运,其在非通商口岸起卸者,“由局移请海关缮给执照,”“而免洋商影射”。(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 人民出版社 2003年6月版 406页)】

这三条扶助招商局的法子哪一条都是国家级的特权。当然了,应对洋商的联手垄断形成的不利竞争,有必要国家大力扶植。凭着这三条特权,招商局渡过难关,经营也算平稳。但是这样的特权、以及特权形成的特殊地位应该仅限于对付洋人,如果这样的国家级的扶助特权以及形成的特殊地位用来对付中国商人的正常市场竞争,就相当可耻了!

当时热心于中国轮船航运的民间资本不少,但是,面对借助于不平等条约力量在中国轮船航运业捷足先登的洋商的压制,华资轮船公司有必要借助政府之力做些扶植:

【商办轮船如果不许以分运漕粮,就无法与外商轮船竞争。后来招商局的创办也是靠漕运维持的。(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 人民出版社 2003年6月版 507页。)】

当时,除了招商局凭借李鸿章的权势特许可以运输漕粮之外,没有任何一家华资轮船公司可以有这个权利。非但这个权利不许有,就是经营普通的航运业务,李鸿章也严厉禁绝:

【(18)70年代起,洋务派开始筹办招商局。招商局有“求富”的目的(红阳按:淮系洋务派官僚藉此求富),故对商人自办轮船又从经济利益着眼加以限制了。当时天津、广东商人都“久经禀求”集资购办轮船,被李鸿章禁阻。……1882年,叶澄衷申请组设广运局,购置轮船,李鸿章以招商局外“不准独树一帜”而批驳。同年,李培松、郑观应和其他上海人共组轮船公司,并已获两江总督左宗棠允许,正准备以小火轮5只航行苏、杭、淮、扬一带,结果由于招商局之干扰,未能成事。(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 人民出版社 2003年6月版 507-508页。)】

在雷颐的文章里,李鸿章可算是个识大局的力挺“民营”的卓识者,可是,史实证明,他对招商局的力挺并不能代表他就是这样“卓识”者。他和招商局有着千丝万屡的权钱关系!所以,对其他华资商人承办航运百般阻挠,而招商局也凭借特殊的地位也能对其他华资航运公司形成压制,由此可见,李鸿章并非雷颐文章里抬举的那样有见识!

雷颐先生们的学问……

这位雷先生抬举李鸿章为了什么?似乎可以参照杨天石抬举蒋介石的例子来归一下类。在我常逛的几家网上书店中,键入“雷颐”二字,页面上当先一本书就是他的《李鸿章与晚清四十年》,看来他就是要为李鸿章上香叩拜的!想做翻案文章那是要拿出着实的硬证据的,可是在他的这个文章里,还真看不出他有什么硬证据,除了别有居心的诡辩之外就是抽梁换柱的把戏。此人做学问的居心很成问题!不过,也可能是另外一个原因让他做出的学问站不住脚:那就是该读的书,他没读!那么此人的学力是否足够担当要研究的学问,这个就很可怀疑了!

一个不算独创的发现:但凡为国贼们做翻案文章的人,多半是学力奇差却还想着暴得大名之辈。正经路子跑不过人,就只能旁行斜出搞些歪门邪道出个臭名声显示自己的“卓而不同”罢了。细看这路人的学问“成果”,多半,或者说绝大多数用的是一种“取景器”手法在历史书册上“框”历史,精心选择需要“框”的文字,而后金漆彩画勾描一番镶个镜框示人。“保路运动”在雷颐的文章里就被这先生用“取景器”刻意地去“框”出一个百多年前的“股民”利益受损,进而“股民”一哄而起,翻了清政府的统治的“警示录”,这算是做学问呢还是在造谣???

【长河红阳,察网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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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曲项向天歌 2018-10-16 20:44
"新中国的国有(准确地说来,不叫国有而叫国营,即全民所有但由国家来经营)企业代表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
说的不错。但是,请问,1976年反革命政变之后的中国还是作者所说的新中国吗?现在的“国有”与政变之前的“全民所有”是一个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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