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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婚姻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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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3 13:58: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远航一号 于 2021-12-23 17:16 编辑

《共产党宣言》第二章:但是,你们共产党人是要实行公妻制的啊,——整个资产阶级异口同声地向我们这样叫喊.
  
  资产者是把自己的妻子看作单纯的生产工具的.他们听说生产工具将要公共使用,自然就不能不想到妇女也会遭到同样的命运.
  
  他们想也没有想到,问题正在於使妇女不再处於单纯生产工具的地位.
  
  其实,我们的资产者装得道貌岸然,对所谓的共产党人的正式公妻制表示惊讶,那是再可笑不过了.公妻制无需共产党人来实行,它差不多是一向就有的.
  
  我们的资产者不以他们的无产者的妻子和女儿受他们支配为满足,正式的卖淫更不必说了,他们还以互相诱奸妻子为最大的享乐. 资产阶级的婚姻实际上是公妻制.人们至多只能责备共产党人,说他们想用正式的、公开的公妻制来代替伪善地掩蔽着的公妻制.其实,不言而喻,随着现在的生产关系的消灭,从这种关系中产生的公妻制,即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卖淫,也就消失了.
  
  恩格斯在《私有制、家庭、国家的起源》里说:对於资产阶级而言,婚姻和卖淫的区别不过是批发和零售。夫妻双方都是在卖淫,而以妻子为常见。只有双方之间不存在经济关系了,才是真正的婚姻。
  
  以上: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婚姻实际上是一种公妻(夫)制,是对女人(男人)的物化,把女人(男人)看作个人财产和生育生产工具,是变相的卖淫嫖娼。
  
  对比我们现实中的婚姻关系, 对大部分人来说就是拿自己的身体本钱做一笔投资和交易罢了。
  
  真正出於爱情的有多少?
  
  就算出於爱情的结合,社会整体的婚姻关系还是建立在财产权之上的。所有的婚姻法,其核心都是有关财产的支配和分割。
  
  只有在消除了阶级和私有化的社会里,才会有完全出自於爱情的男女结合。此时,用来规范支配私有财产的婚姻关系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资本主义卖淫嫖娼式的)婚姻和家庭最终将走向消亡。
  
  要注意,这里的消亡不是说不存在稳定的婚姻和家庭形式,而是说不再有基於财产的强制和规范。共产主义社会多半还是要办结婚证离婚证的,稳固的婚姻和家庭关系照样存在,不过一切都不再以财产、社会地位之类东西作为准绳,而是来自真正的亲情和爱情。
  
  首先,婚姻不是爱情的必要形式与必然结果。很多人都让男女凭着爱情结合在一起,那麽又何必残留一个「稳定的婚姻和家庭形式」呢?其实他们想说的只不过是男与女(甚至可以是更多元的性取向的性别组合)的组合的稳定性与责任性而已,那何必用一个没有意义的形式拘束着他们的自由结合呢?自由的组合下,人们可能像现在谈恋爱一样的调整与变动自己的组合——这需要什麽形式的证件——或公共性的证明呢?
  
  这里的婚姻是指我们今天所谓的婚姻,是一个具体的概念与形态。广义的婚姻是应该以爱情为基础的两性结合——并非所有今天的「婚姻」都符合这个概念,也有太多符合的称不上「婚姻」。
  
  第二,婚姻与家庭存在历史性的结合与作用。我们接下来所谓的婚姻是指两性的结合(以区别前面我们的所提的「具有现代意义的婚姻」),而两性的结合是家庭存在的必要的且最先出现的形式。婚姻是家庭的前提。
  
  婚姻有着自己历史性的形式与制度变迁。共同的在於婚姻本身作为一种人的生产的形式——或者说人作为一种生物的「种的繁衍」而存在。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婚姻从简单且混乱的群婚,发展到对偶婚姻,再到专偶婚姻;从母系转向父系;从一夫多妻变为一夫一妻;这些婚姻的形式与制度根本上是由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与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因此婚姻具有两种属性——自然性与社会性。婚姻首先具有自然性,但两性的结合并不在任何历史时代都受制於个人的性爱与情感——在古代与近代的社会上层,婚姻显然是一种经济与政治上的利益结合。所以婚姻的社会性决定婚姻的发展,婚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两性关系)及其制度,是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
  
  婚姻关系是一种道德关系,当代的婚姻制度也是当代伦理制度的重要部分。因此,婚姻本身是家庭伦理的核心内容。所以婚姻制度走入阶级社会以来,不可避免的带有阶级性。
  
  第三,马克思主义中的婚姻广义上指代了两性关系——特别的是指两性的结合。两性的结合方式决定两性的其他关系。因此,婚姻的变迁是两性关系变化的直接因素。
  
  婚姻内容与形式的重要内容与体现,就是两性间结合的方式。群婚制下混乱的结合,是母亲成为血缘关系的追溯标志;专婚制下女性作为承担繁衍的性别,其受到的压迫就胜於男性,对其忠贞的要求就高於男性。因此,婚姻制度与关系的变化直接促进与固化了男女间不同历史时期的尊卑关系与家庭地位。进而演化出更为复杂的伦理与社会秩序。这其中突出的代表——就是初夜权与贞操观念。
  
  婚姻进而组织家庭——而家庭首先作为劳动力的生产单位。因此,不同的男女关系直接决定了家庭劳动的分工,进而成为了家庭压迫与剥削的基础内容。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要求解放妇女家庭劳动的根据。
  
  第四,专婚制在中世纪末期开始,面临历史性的否定——个人性爱与情感作为婚姻基础的复原趋向。
  
  婚姻的基础是个人性爱与情感——这是理想中的婚姻,也是婚姻自由与性解放的根据。但是,婚姻的社会属性与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具体婚姻的具体动机是完全不同的——且具有显着的利益导向。婚姻与恋爱自由在人类的文明史上只是短暂的一页,而古代民间的婚姻纵然存在感情基础上的结合,但常常受到社会伦理的种种束缚与经济、政治甚至宗教等方面的干涉而承担巨大压力——甚至成为苦情悲剧。
  
  婚姻与当代的一切社会关系一样经历了异化,我们今天面临的资本主义婚姻制度本质是一种产权制度——看看离婚的方式以及遗产继承顺序,看看许多人物发迹史与上层间的联姻关系,我们不难理解这一点。
  
  婚姻演变为资本主义的婚姻制度下的婚姻——即即将完结的婚姻制与掩蔽的公妻制——公妻制的最早形态,根本上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家庭首先是一种生产单位,而当代婚姻制度本质上是一种产权制度——婚姻本身不过是一种人与人的特殊结合。历史上它由早期的较不稳定的形态稳定为一夫一妻制,但又在今日更趋灵活与多样,说明人的社会关系在拓展,它体现着人的社会性与自然性的更大领域的统一。
  
  直至今日,婚姻还没有还原其「世俗的本质」。尤其是一夫一妻制的完全确立,既让婚姻准备好从任何形式的婚姻制度中脱离,又完全的暴露了他受到奴役与扭曲的全部。
  
  但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起社会化大生产的时候,家庭已经慢慢的蜕变了:它从一种自然经济下社会生产的单位与载体蜕化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劳动力——的生产单位,甚至这样的定义也会随着女权的进步与家庭劳动的社会化进一步丧失。家庭失去了自己的生产资料的占有权,也会失去相对应的对生产的组织权与劳动产品的分配权,遗产也就成为了逐渐失去初始拥有的生产资料积累的意义。
  
  但家庭与代替他的资产阶级一样,是用私有制去统领生产力的——而资产者面临更大的挑战:社会化大生产。家庭的孤立性转变为生产领域的无政府状态。这时,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矛盾暴露清楚了,资本主义可以战胜封建主义了。这时我们会看见封建家族的产权——在家庭这个生产资料的占有者与生活资料的首先占有或最後结算者这里时,婚姻预示着两个家庭间的联合与作用——相似於今天两个企业的合作(但本质与形式完全不同),也是社会关系的延展。通过联姻时双方的利益考虑与交换、联姻後形成的新的家庭关系与伦理责任,特别是继承权来实现家庭财产的有目的的运动,并进而丰富原有家庭的关系。然而现在对於无产者而言这种运动逐渐失去了意义——如《共产党宣言》所说:「私有财产对十分之九的成员来说已经不复存在」。
  
  我们所真正看到的当代婚姻就是一种卖淫。这其中如果包括了家庭劳动的话,总有一方在另一方那里取得无偿的劳动产品,并且让双方处於不平等的处境;无产者的单身是资产者出轨的补充;婚姻处处带着继承权与公共财产形成与分割的可能。——这就是资本主义的婚姻,也是资本主义下婚姻制度所要维护的对象。
  
  当代婚姻制度的消亡,不意味着婚姻形式——如婚礼等细枝末节也要废弃——这完全是双出於对双方的信任尊重与对结合的责任与珍惜而做的选择与购买的物质纪念。但这些已经失去所有附加在这之上的社会性的约束,也不再是需要制度与法律以及种种复杂的伦理所规范与必须的了。那时人们也将摆脱拜物教,更直接的面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当代家庭关系会消亡回归为血缘关系(这一点我认为 @醉眼梨花满路不准确,家庭形态是要被消亡的 )
  
  其它关於婚姻的我慢慢补充,题主也可以问……还有题主 @阿瓦达 ,我建议你可以把问题改的宽一些,换成马克思主义,可以更全面一些。事实上马克思自身的婚姻观的表达并不系统(不是说少),但像恩格斯等就有很多针对性的说明。这些着重推荐你看《反杜林论》与《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
  
  另外马、恩两位在家庭上做的讨论并不算非常广——这也并非他们二位後期的理论研究重心。所以也有很多争议。但基本的:婚姻与家庭历史性的结合、家庭的消亡与婚姻的还原、婚姻的自由组合与一夫一妻制(或者说广义上的独偶制)的统一以及婚姻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爱情与性爱的辩证等等基本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婚姻观最基本的出发点与公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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